法律问答

我因工伤,向区延安市场某区政府仲裁办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它们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但是20多天过去了,一直不开庭,不给裁决,我去找他们,他们主任却让我去跟老板私了,按照老板要求签署协议!我不同意,他就说他管不了,让我自己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我是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二次手术费用,应该是简单明了清晰,可以裁决的。仲裁机构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可否不裁决?我该如何维权?

2018-07-22 19:0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而言,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的申请,审理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以及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十分必要,否则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清你的仲裁请求和事实和理由就可以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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