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补交保险费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是出工伤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吗?

2018-07-22 20:1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局方面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才可以补缴。
    并且,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
    3.5%=210元,6000*
    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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