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只有购房协议,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我们俩打印了一份二手房房协议书,找了一个见证人,等到房产证下来过户,受法律保护吗

2019-01-22 10:0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合同就是财产证明,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二手房买卖签约要确定好二手房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子的面积,质量等。违约赔偿的约定也要明确,不然很多房东可能会因为下一家开价更高转眼就不卖给你了。也要查看房屋产权情况,例如房子有没有被出租啊。详细的还是看下文吧。  
    1、确定二手房的基本信息  签约前一定要去房地产交易或者不动产登记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确认签署的合同上表明的房产位置是否与房产证一致,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  
    2、规定违约赔偿事项  为防止房主改变主意,在合同中要注意规定违约的赔偿事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没有依据,违约赔偿这一点应该尽可能将赔偿金额提高,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才二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约束的重要,买卖双方交易的会更加顺畅,也能在另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时候得到补偿。  
    3、使用资金监管  交易的时候不要使用现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方便,无论是定金、首付,都可以放在资金中,过完户一切OK再付给卖家,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安全,买家将购房涉及到的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临时托管,待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资金交付卖家。  
    4、查看房屋产权以及是否出租  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售房者是一致的,了解清楚当前房产的出租情况,有租约的房子一定要和卖家协商好交接租约的事情,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在签约过户前买家好和租客联系一下,了解一下房子的整体问题,这样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  
    5、保管好交易凭证等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
    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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