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2004年与房东签订一门面租赁协议,租期至该房屋接到拆迁通知的前两个月止。今年房东以协议为不定期协议要与我解除,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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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
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愿将 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__m2。用途:经营 ___________。
一、 本店面年租金_______,每月月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乙方同意预交押金___,租赁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年租金将随市场波动而波动。
二、 乙方租赁期间应依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门面用途。爱护室内设施,所发生的水、电、税务、物业等费用一切自理。对屋内装修不得随意拆卸。
三、
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乙方需转让或终止使用店面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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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该与谁签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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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
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
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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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物业管理的租赁协议,是否要式根据合同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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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