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现在是B级别,什么事都不管,每个月2000块钱工资,八月份开始,12.20因怀孕取保候审了,直接叫过来四五个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吗?同案犯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了,我会是什么罪呢?

刑事辩护
2019-01-23 01:4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经营罪是《刑法》中一个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可见,非法经营罪的量刑幅度,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种,对于”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罪。其量刑在5年以内,也就意味着,可能会有会有适用取保候审的可能。
  •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孕妇生了小孩,又牵涉到哺乳期,会变更强制措施,但是肯定不会被逮捕,即使判刑,也是监外执行,在哺乳期过后,收监,如果判的是实刑的话,否则就会监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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