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判决一棕房子归我,这棕房子土地资源是划拨地,产权过户是按划拨地产权过户或是按转让地产权过户

2021-07-07 01: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过户,但过户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划拨土地的房子如果通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