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25号,我一个朋友有事求我让我帮他去借钱,我当时很犹豫,我们住一个小区,他说他出事了!我当时头脑发热就跟他们去了,到了那才知道是高利贷,当初说的很好不用我还,现在还不了,放贷的天天给我打电话,就因为当时我是借款人,我还被他们打了。现在我朋友什么都不管了,我又还不上这个钱,家里也不知道,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9-01-23 12:1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这种借贷关系是否合法,以及约定的利息是否合法。
    对于合法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 1、无力偿还会面临法院后果的,建议及债权人积极协商,争取延迟还款。债权人也会起诉你,然后申请执行你的财产的。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刑罚。
    3、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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