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员工因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其进行相应补偿。现在公司帮其办理失业保险,但被告知办理期限已过,无法办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需要对其进行另外的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3 23:3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既然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12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18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24月。
    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长得超过24月 。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方能领取失业金,办理失业,次月领取/打卡发放按月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样建议咨询下当地社保机构。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