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南充买农村医疗保险,在南充市买的员工社会保险,现在在成都工作,可以在成都买医疗保险吗?

2021-07-09 14:05: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 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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