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三年,一直没有交社会保险。我现在可以退休告诉劳动部门吗?

2021-07-10 23:0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近两年的社保,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不补交,可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发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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