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家里有急事,上司也同意辞职。说是十一月十五日发工资。但是,到了时间上司没有发工资的借口,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发工资的借口,本人又回老家了怎么办?

2021-07-11 18: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有工资的,试用期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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