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并且已经装修过了,因为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找开发商开发商也同意给我们换,装修的损失我们也让步了很多,但是对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解决,现在装修赔偿已经很低了,我们也同意了,但是开发商借口要把我们的贷款还到银行,让我们自己拿现金来全款买房,说白了就是刁难我们,我该怎么办?

2019-01-24 19:4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五、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你好,贷款买房建议可以贷款银行咨询办理。各家贷款银行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大致是信用审核部分无不良纪录、依据还款年限计算得出的每月还款额(所有贷款)不大于夫妻年收入的一半。
  • 一:根据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抵押,且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做为抵押。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农村申请抵押贷款的,还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哪种类型。
    二:在具体的操作中,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四大条件是:
    1、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取得权属证书;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设定影响处置变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其他权利;
    4、具备入市条件的,应具备所有权主体履行集体土地资产决策程序同意抵押,试点县(市、区)政府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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