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公司违法辞退,我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一审,二审都认定了对方的违法辞退行为,现在以我的职位已有人接替,无法恢复劳动关系,只判赔偿一个月工资。接下来我有什么办法。

2019-01-25 13:0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其中工资表是可以申请由企业负责举证的。如果企业拒绝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关于被公司辞退问题的解答:例如,被公司辞退,公司会怎么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被公司辞退,公司会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您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知识链接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包括以下15种情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5)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8)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10)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5)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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