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清算必须要经过破产程序吗?

监视居住
2018-07-23 10: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2.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又债权人自己承担,因为他没有看到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还要给他投资,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
    3.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
    4.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5.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 公司清算报告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公告的情况。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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