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有好几个工程对方一直未能付款,现在终于把我拖垮了,我们现在面临破产,现在由于欠债比较多,我等不起,想快点进行清算来还钱,有没有快捷的方法啊?程序该怎么做啊?

2018-07-23 10:0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如从反面解释,没有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实施破产。
    又据国发[1997]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未列入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
    《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
  • 您好,公司清算注销是具体分为清算流程和注销流程的: 
    一、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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