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房子出租给了乙方,但是一放吧房子出租给了丙方,我们当时只是签了房屋出租协议,里面没说乙方不能转租给他人,房子8月份到期,我想现在收回怎么办使我的损失最小化?

2019-01-26 06:4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出租人拥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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