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特殊情况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被告。民事诉讼主要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原告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应当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进行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案件,应当参照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进行确定,民事诉讼法律明确规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辖的,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前,应当去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确定案件是否由本院进行管辖,本院没有管辖权的,会不予受理,让原告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