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前几天喝酒撞车了!事故科抽血带走了!什么?我和对方协调了!什么?但是对方要钱太多了!什么?如果检查结果出来的话,我必须修理他的车吗?什么?如果不修理会怎么样?什么?起诉我的话!有什么责任?

2021-07-17 17: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什么样的案子,具体案情是什么呢
  • 你好,视案情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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