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姐姐6月中旬因公共交通事故,现在快六个月了。人还在住院。你什么时候赔偿工伤?

2021-07-17 18:4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在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即所谓的人身损害与工伤可以兼得。第二个问题: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应该给你开工资。
    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按照保险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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