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父母的房子是1992年由单位职工每人交一万元集资所建,且一直没有房改。现在要拆迁了,可我们手上什么证都没有,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听说当时建那栋房花了64万,一共有24户。)

2019-01-26 23:18: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对于集资房,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你好,这位朋友,依据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来分,可以分为住宅房屋、非住宅经营性房屋、公益事业用房。就你而言,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住宅房屋与非住宅经营性房屋的择定问题。
    因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给予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外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当前我国城市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房屋登记簿内容中有关于房屋的规划用途。
    如果实际用途与原始用途不一致,应以登记簿上的规定为准(房产本是以据登记簿核发的)。

  •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单位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主要是看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如果已购买了单位的公房,则你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包括面积补偿在内搜索拆迁补偿。
    如果没有购买单位公房,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现在购买单位公房,然后做为被拆迁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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