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民政局办了手续的,房子归女方,孩子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男方承担,但离婚后男方一直不管孩子,房子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无奈女方跟男方签了抚养权给女方,男方承担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用的协议,此协议未公证,但男方仅支付一年就各种理由拖欠不给,现在已经2年6个月未支付一分钱,更不管孩子,这种情况女方能否追讨之前的抚养费?离婚后双方签订的抚养权转让的协议是否有效?孩子太小,实在舍不得不管,可是经济压力太大了,维权路太难走,房子过户问题起诉了男方,男方拒接传票无奈公告3个月,开庭缺席可是房子抵押了法官说要女方先帮对方还清抵押款或者提供银行同意转户的相关证明才能判决,因此驳回上诉。房子不能过户,孩子的抚养费男方拒不支付,面临这种境况女方如何是好,女方扣出保险公积金后月收入仅2300,孩子幼儿园一个月需支付1000元的费用,物管,水电气,手机宽带每月500,成都市的消费水平,剩下的几百块还要支出衣食住行,基本上都是靠娘家贴补在度日,可是女方父亲脑梗入院现在走路都困难,不可能再贴补孩子,面临这种近况女方该如何才能不被现实逼死,天理何存……

离婚
2019-01-27 10:5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