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在外面借了很多债,家里没有花钱。这些债务在我们家一点也不知道,但卖了一套房子。房子的存款全部还给他了。还不够。房子已经为他还债了。已经无能为力了。你有义务偿还他的债务吗?

离婚
2021-07-18 17:5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钱财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分割,一般为平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 关于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这个问题,我将作如下简要分析。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 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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