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24日递交辞职信(公司1.26开始放春节假)2.3日主管签字,把辞职单还给我,让我自己继续走辞职流程。2.4早上,发现自己怀孕了,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主管,说不辞职了,顺便请假两天。去医院检查,确定是否怀孕。可是2.6早上去上班,发现原本放在自己这边的辞职单不在了,询问主管,领导笑笑说你反正用不到了。就这么以为没事了,可是今天被告知,辞职单老总都签完字了,已经交给办理离职的人事了。。还被告知,因为年前老总已经口头同意离职,所以我只能离职,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一定要被离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