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我带着我家的狗下楼散步,狗连在楼上,大门上坐着几个老太太,狗下楼散步很开心,东看西看,老太太也没咬,从大楼门出来,吓了老太太心脏病,我跟着去医院,医疗费都是我负责的

其它
2021-07-19 14: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公安交警的责任过错认定程度,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肇事当事方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邻居的狗有不有证?没有的话,可以反映到主管部门。你作为邻居,如果是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等
  • 关于动物咬伤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按照现有法律,如果是狗主人纵狗伤人则属于故意伤害,如果狗主人没有这种故意,则狗主人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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