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里写以后再立遗嘱无效.以后在遗嘱被继承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遗嘱,可以视为欺诈行为吗?

2019-01-27 17:1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合法处分形式,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而所谓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也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至于法定继承人的赡养义务,跟继承权更是两码事,赡养义务是法定强制的,是子女对于父母之前抚养自己长大的一种回报,无论是否有遗产可以继承都应该尽到赡养义务。

  • 1、遗嘱订立后,遗嘱人可以依法变更遗嘱。n  
    2、遗嘱订立后,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可以依法变更遗嘱内容。n  
    3、前后遗嘱不同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但是,如果之前订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的,只能再通过公证的方式更改原遗嘱。nn  继承法n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n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n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nn

  • 1、夫妻一方死亡时,其所有的财产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2、遗产包括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其所有的份额。作为死者的妻子,有权继承取得丈夫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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