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
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