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坐朋友的车,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负全部责任。主人坐副驾驶,车9由另一个朋友驾驶(有驾照),我因交通事故双肱骨粉碎骨折,主要责任是谁?我是乘客,也要负责吗?

2021-07-21 14:3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面是责任的划分。在各省市区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中,对主次责任划分不尽相同,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是7:3,也就是对方要承担70%的责任。
  • 交通事故如果是驾驶员造成的应当有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车主造成的就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两人之间共同构成的就进行责任的划分,对自己过错的部分进行赔偿。实行的是“谁过错,谁赔偿”的原则
  • 坐他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乘客乘坐客运车辆,这种情况需要承运人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另一种是无偿搭乘他人车辆,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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