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江苏的,我们七个人投资开办了一家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原法定代表人(股东之一)私心太重,管理混乱,我们其他股东另行选举了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登记时我们仅登记了两个股东,原法定代表人是其中之一,而他现在将公章和营业执照拿走,也不配合我们变更法定代表人,请问我们怎么才能到工商局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增加股东?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28 14:0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
    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
    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1,增加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增资的同时,增加其他股东即可。2,变更法定代表人,增加完股东后,有限公司存在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任免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即可。
  • 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注意: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2、个体工商户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因此,如果计划设立个体工商户,并通过生产经营树立自己的品牌,须从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开始,正确选择经营范围,使其包含后续想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为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如果已经设立个体工商户,而计划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不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考虑采取变更经营范围的方式,达到商标注册的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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