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百货公司的个人上司不签服装销售合同,三十天了,再过一天就不做了。我应该全勤还有一天假期。

2021-07-22 08:5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时间的两倍工资及补偿。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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