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宣化买的房子,住宅区(大楼间隔)下面的二楼,地基下沉的墙壁有裂缝,开发人员答应修理,我觉得不合适,这个房子的主体结构发生了变化,我想办理法律手续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律师的指导。

2021-07-22 18:2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 房屋质量有瑕疵的,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支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可要求质监部门作出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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