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快递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没有带徒弟。用工方拒绝支付工资。工作了35天,工作第三天就口头说要离职。截止到今天,用工方未发工资,且对方用工前,未告知要压工资一月。后我决定辞职。我该怎么办?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还能要上工资吗?

2019-01-29 08:3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员工提出离职的形式做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口头提出离职的,一是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二是可以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录音的形式。
    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管理方,对离职的举证责任更大,一定要对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时作出处理。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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