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单位财务室只有出纳和会计,而我以前没有任何出纳经验,这是第一份工作仅工作一个月,在自此月头盘点时,我自行盘点后,由会计进行盘点,盘点的金额一致,双休日过后,星期一当天没有现金出入,可到了傍晚进行盘点时,我才发现少了2千多,当时就报告了领导,他们让我先回家明天再说,以后的两天,老板找我谈话,言语中却相当肯定是我弄丢的,还一定要我写检讨,一开始我拒绝,不明原因的情况下,我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他们一再强调是我的错,钱是从我手里掉的,被迫我只能写检讨,第一份检讨,他们说不接受,原因只不过是我把那天发生的过程写进去了,后来问我想怎么解决这件事,我要求报警处理,之后他们才告诉我钱在他们那里,是会计盘点后没有给我,放在点钞机旁边,她说她一直在等我问她要,可是我没有发觉,做为我的领导和明知我是新人工作时处于被动的情况下,她不主动把钱交到我手里,而是放在外面等我发觉,我至今不能明白她的用意,他们在钱没丢的情况下,要求我承担错过,也不合理,现在他们让我写检讨,我写了,可是我提出辞职后,又要罚钱,还要行政处罚,这是我不能接受的,而且我的辞职信被会计修改过,她不希望里面有关于这次事件的字眼,里面写的就是我是个人原因走的,而且要我签字,我想尽快离开,无奈只能签了,如果在我离开后,他们扣我钱,还要行政处罚,那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我写的检讨书和辞职信都会影响结果吗?他们是律师,让我写的东西也一定对他们有利。我改怎么处理呢,还要在单位呆上1个月,怕他们会刁难我。

仲裁
2019-01-29 11:0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 工伤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劳动仲裁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相似, 只是没有那么严格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但也包括仲裁庭调查(举证, 质证), 辩论和裁决等过程.第一步提出工伤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第三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第四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五步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是必经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