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作是销售,公司向销售人员在劳动局申请不定期的工作制,我们的工作时间是8:30到17:30。星期六也上班。公司的回答是星期六上班是因为我们不定期的工作制。这样的公司违法吗

2021-07-24 18:2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种: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休息时间为:
    1、平常上班日:上班时间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进行安排,不需要给加班费的;
    2、但是如果遇到“法定公休假日”外,就必须进行调休;
    3、一般外企的习惯,高管是不用打卡的,主要看的是工作绩效
  •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享受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应当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法,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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