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先生。我和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不到一个月,他突然出现了50万美元以上的借款,说和朋友做生意亏损了。他不知道和别人做生意。还欠了这么多债。而且,借款日期离婚后,现在借款人来找我了。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7-25 11:58: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离婚后前夫借了高利贷找你,如果是男方在离婚后所借,与您无关,你无归还的义务,您可以拒绝。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则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