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朋友的母亲被大货车撞了,现在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好几万,现没钱再支付医疗费用,对方有保险,能否要求对方或让对方要求保险公司先垫付一些医疗费用,或先报销一些医疗费用。如果可以请问需要什么手续以及需要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2019-01-29 17:4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 1、垫付医疗费不是法律强制行为。
    2、车主无力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停止垫付,但最后受害人死亡的,会认为死亡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车主承担责任,除非受害人是因为其他原因死亡。
    3、垫付医药费不是强制的,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让受害人费用自理。最后是协商也好,还是起诉也好。待最终的处理结果出现的时候再一次性支付给其相应的费用,在支付给对方费用时要让对方打好收到条。
  • 城镇医疗保险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
    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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