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1982年分配的福利住宅,由于公司没有进行住宅改革,支付了20多年的住宅租金,退休不能在工资内扣除,公司也没有催促。现在遇到拆迁,公司说房子是国有资产,不能赔偿,只能给予一定的补偿吧

2021-07-25 15:5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 每个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有的政策是按照人头进行补偿,有的项目是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的,有的项目是综合考虑这两个因素。所以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而且也没法提前预测
  • 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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