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目前哺乳期,孩子四个月,休完产假按时回来上班,单位给我调岗降工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妇幼权益
2019-01-29 19:2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在哺乳期,原来某些职位目前可能不能胜任。在此情况下,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可以调换其工作岗位,但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不能胜任原岗位,而且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而单方面调换职位,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哺乳期的规定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规定,哺乳期从法律规定上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
    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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