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99年购买了单位房改房,房产证上标注“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是否就是说我的房子还不是完全的商品房,要补土地出让金。那么,广州市在7月1日后土地出让金与市场价挂钩,请问我可以现在不办土地有偿使用?土地出让金又如何计算呢?谢谢!

2019-01-29 19:48: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改房购买条件: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 土地出让金,全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
    (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房地产经济活动中,政府往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下的土地出让金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地价,可根据市场来定价;
    (2)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3)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房地产经济活动中,部分已购公房在上市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