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妻协议
离婚
,离婚前前妻从我父母手里拿了70多万开店。离婚时签协议不用我支付
抚养
费,我也不追要借款。现在对方在法院起诉我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可以受理嘛?
离婚
2019-01-29 20:0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人民法院在确定
子女抚养
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
(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将上述规定,作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造成抚养费给付明显不合理。 执行上述标准,应当与《意见》第七条的其他规定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我们认为,子女抚养费,应当以子女实际需要为前提。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是一个相对标准,不是绝对标准。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必须支付抚养费吗
1551
李正红专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不付抚养费吗
01:30
2345
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
民法典
478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还能继续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
1431
谭国杰律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所欠的抚养费还给吗
01:38
2345
男方不给抚养费可起诉离婚吗
765
当时是协议离婚的,我想去法院起诉他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你好 我和前夫离婚时 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抚养费不用我支付 可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如下: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与前妻协议离婚,现在想让她付抚养费,请问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长沙县律师
宁乡市律师
望城区律师
浏阳市律师
芙蓉区律师
天心区律师
岳麓区律师
开福区律师
雨花区律师
长沙律师
株洲律师
衡阳律师
邵阳律师
岳阳律师
常德律师
郴州律师
益阳律师
娄底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