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男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女方,女方的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男方,请问怎样办理,其中还有一处房产按揭,未拿到房产证,过户给对方该怎样办理。

离婚
2019-01-29 20:3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定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离婚时,房产如何办理?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2)父母出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二手房买卖,必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免后续产权纠纷。
    划拨过户需缴纳的是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是针对出让的。
    土地收益金的算法是:房产面积*地价*15% 。地价我这边一级地是1661元,二级地是1024,三级地是912
    2.土地证过户,需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契税单原件等,其中如果要办理两证合一则房产证要原件。契税单原件就是办理房产证时到地税缴纳契税时有几张颜色的单子。
    过户不会改变土地的性质。不是交了土地收益金划拨就变成出让的。
    3.完税证明有2份,一份是卖方的,一份是买方的。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向中介讨回属于自己的。
    合同的话,看后面签署几份。按理买卖双方应各执一份,但过户需提交合同,所以没有合同也可以的。今后若有纠纷,可到房管处查档。
    4.图纸是就是原产权证上复印了贴到新的产权证上,所以没什么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