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7-26 17:0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上述规定,您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辞职,不需要公司同意或批准
  • 你好,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