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在内蒙古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通警察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其为主要责任,对方事故卡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我哥哥52岁,孩子23岁,父母去世了。现在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2021-07-26 18:5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死亡赔偿金不包括赡养费,但是二者属于两个不同的赔偿项目。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的判定:
    1、如果死者生前确实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就应该认定其承担责任。
    2、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无论是谁都受到交通法的制约,违反交通法规就应承担责任,并不能因当事人死亡就可以免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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