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车追尾,我是前面的第二辆车,我刹车刹车,后面又撞上了,警察判断最后一辆车负有事故的全部责任,预计修理车要等15天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对方承担除了车辆修理费用以外的车辆修理期间的交通费用和车辆损害费用吗?标准是什么

2021-07-28 09:5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赔偿,首先要解决交通事故责任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据来信所述,卡车违章强行超车将你驾驶的解放车撞坏,该卡车司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当然这一责任的认定应当由公安机关作出。如果公安机关确定也是这样认定责任的,那么肇事司机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范围,肇事者赔偿全部修车费是毫无疑问的,至于是否应赔偿停运损失费问题, 1997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并于2月13日起施行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解决了这一问题,该批复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 在交通事故中,事故无责任方在车辆修理期间期间,花费的租车费是可以向肇事方要求支付的
  •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