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定的数量远远超过劳动者的工作实际数量,劳动者无法完成而扣除工资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
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用人单位扣除工资应该以事先公布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不能临时规定
-
你好,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只要你支付工资的情况没有拖延和违法均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