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XX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在公司裁员,口头通知我,补偿意见不同,7月底强制裁员,没有其他书面形式和流程,追加补偿n(每年支付一个月)方案,没有替代金,怎么得到正常补偿?如何知道公司是否合法操作。

2021-07-31 09: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公司裁员补偿按照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 公司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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