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租厂房的事情,现在有一个人,准备把一块地盖好租给我,而且厂房在建设期间也需要我这边提供4万元建设厂房,但是地不是出租人一个人的,请问我和他签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有问题,应该注意哪些?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2019-01-31 20:0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业污染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废气、废水和固体排放物对对环境的污染。 工业污染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行业。造纸、化工、钢铁、电力、食品、采掘、纺织等7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4/5。
    造纸和食品业的COD排放量占COD排放总量的2/3,有色冶金业的重金属排放量占重金属排放总量的近1/2。
    工业污染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包括人在内的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自然环境的侵害。
    污染主要是由生产中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各种噪音造成的,可分为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噪音污染。 工业污染的危害。一是工业生产中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水、气、渣等有害废物,会严重地破坏农业的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对农业生产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二是工业“三废”对工业生产本身的危害也很严重,有毒的污染物质会腐蚀管道,损坏设备,影响厂房等的使用寿命;三是环境污染,公害泛滥,直接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还有些污染不容易发现,发现以后造成的危害已经很严重。
  •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同时,《合同法》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规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
    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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