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进公司时签了保密协议,公司没有支付保密费,离职后我是否能进同行业公司工作?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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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作为劳动合同的一个附加条件存在的,公司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且该保密协议违反了
公平原则,故保密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相反,自2008年1月1日起,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公司自2月1日起必须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至今没有签订,公司是直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因此建议你直接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解除目前的
劳动关系,确认保密协议无效,要求公司退还保密费,补交
劳动保险,双倍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至提起劳动仲裁之日止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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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应当在解除劳动
合同后,向劳动者发放补偿费。
2、没有支付保密补偿费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公司拒不支付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解决。
3、《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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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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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