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9月去公司上班,假期带薪,年底退休,去的时候说退休要提前一个月,然后我今天18.3.1退休,他说我退休到3月底就要补充过年假期的钱,还有国庆节,以前损坏的零件也要赔偿,4月份就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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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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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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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