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签订合同之时,我跟房主口头上承诺,我能将门店转赠给第三人。可如今原房主把门店卖了,那如今的房主不愿要我转入第三人我该怎么做?我跟原房主签的合同书写到,除甲已彼此另有承诺之外,已方需事前征求招标方愿意,即可转租房,那口头上承诺的算吗?

2021-08-02 09:4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 口头约定与书面协议冲突时,以书面协议为准
  • 你好:协商不成就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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