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正常工作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算是工伤吗?工头有责任吗?

2018-07-23 17:1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若因工致残,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应视同工伤并予以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死亡者的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但没有死亡的,或超过法定时间条件死亡的,都不属于工伤,疾病职工可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和病假及医疗期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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