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工伤已经两个月了,申请工伤的材料已经交给社保局了,可两天前社保局说材料不算,缺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当时就开了事故证明,说肇事摩托逃逸无法认定责任,事故证明就可以,可社保局非要认定书,否则不予认定工伤,我该咋办啊!谢谢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

2019-02-01 14:2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认定工伤,首先,你可以提供其他工友的证人证言予以证明工伤情况,另外,既然单位已经给你出具证明了,那也是认定工伤的一份依据。另外,你可以以单位已经给你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基本工资等予以佐证工伤的事实。
    此外,如果单位不承认,你可以以录音证据证明。现在你的工作任务是:提供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主张工伤赔偿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事故分为四个程序,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确定四个阶段。如果你有劳动合同的话,第一程序可以解决,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你也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最后,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和工资待遇情况,确定你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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